中控技术(688777) -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规范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 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 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按照董事候选 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股东 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