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技术(688777) -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募集资金协议管理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6][7] 募投项目管理 - 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1] 资金使用规则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专户[12][13]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3] - 节余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4]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1]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1] - 保荐或财务顾问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1][22]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3] 项目变更转让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决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6][17] - 变更后的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17] - 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公告已使用金额、完工程度等[2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