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位科技(6005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大位科技大位科技(SH:600589)2025-08-29 18:36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 | 第一章 总 则 3 | | --- | |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3 | |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4 | | 第四章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6 | | 第五章 监督及处罚 7 | | 第六章 附 则 8 |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