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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600730) - 中国高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中国高科中国高科(SH:600730)2025-08-29 18:36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 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了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