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莱新材(688530) -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和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规合法;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成员为三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一条 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强化广东欧莱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 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围绕公司当前的中心工作,依照国家的法律、法 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规 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