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莱新材(688530) -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 来,有效控制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风险,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和 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