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吉瑞(68827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会议组成与召集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5] - 召集人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产生[6] 审议与表决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需同样审议同意[9]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12] 会议召开与记录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提前三天通知[11] - 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应制作记录,载明独立董事意见[14] 意见与档案保存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含多项内容[15]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