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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发展(000838) -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财信发展财信发展(SZ:000838)2025-08-29 18:37

股本与上市 - 公司1997年6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A股1350万股[5][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0046217×10⁵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2655万股,向发起人发行1305万股,占比49.15%[2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0046217×10⁵万股,均为普通股[17][18]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3][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未执行股东可诉讼[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瑕疵,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报告、利润分配等[44][4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4] 独立董事与各委员会 - 担任独立董事有持股和工作经验等限制条件[123][12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3][134] - 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成员分别为5名、5名、7名,其中独立董事分别为3名、3名、3名[137][138][140] 高管与财报披露 - 公司设总裁(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43][146]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15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6]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7]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有最低比例要求[161]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1]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65]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20天通知[174][17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8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的时间要求[186][187][188][18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3]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