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002629)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 1 - (一)董事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3 - 第 7 条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 8 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组织、领导、监督,审议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审定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整改意见,积极协调整改过程中所 遇到的问题,负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议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第 9 条 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牵头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管理、 汇报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 10 条公司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控自查、测试和评价工作,对发现的设计 和运行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及具体整改计划并积极实施。 第 11 条各分/子公司应当逐级落实内部控制评价责任,建立日常监控机制,认真 开展内控自查、测试和定期检测评价工作。内控评价发现问题并认定内部 控制有缺陷,须拟订整改方案和计划,报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审定后,予 以整改。同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和整改情况进行 考核。 第 12 条内部控制评价中相关主体的职责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 2 - 第 1 条 为了促进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