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矩技术(836208)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8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审计委员会 - 成员全为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计划和报告,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审工作情况[8]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计划执行情况和问题,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9]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14][15] 内部控制 - 审计委员会督促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产完整和安全[16] - 内部审计人员评价公司内控有效性,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6]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可要求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6]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做专项说明[16]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16] - 内部审计工作有重大问题,公司追究责任处理责任人[16] - 内部审计部门可对模范部门和个人提奖励建议,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提处分、追责建议[16][18]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董事会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