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萱医药(83094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管理目的和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含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五项[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7] 工作对象和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9]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北交所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10]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 公司可自愿披露规定以外信息,须遵循公平原则[23] 责任和处理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15] - 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损失应担责[25] - 公司积极处理与投资者的纠纷并采取解决机制[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