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萱医药(8309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3] - 2022年8月26日相关制度同时废止[19] 问责详情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 - 问责范围含十种情形,形式有多种[10][12] - 高级管理人员等问责可附带经济处罚[13] 责任判定 - 有从轻、减轻、免予及从严、加重处罚情形[14][15] 问责流程 - 对董事等问责提出方式不同[15] - 被问责人有说明、配合、申辩和申诉权[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