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达(835640)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董事会秘书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3]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15] - 解聘需充分理由,秘书有权提交个人陈述报告[1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6] 履职与交接 - 秘书不能履职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15] - 离任需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完成移交且公告披露后辞职生效[17] 信息披露与联系 - 信息披露指派专人与北交所联系[18] 规则执行与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23] - 与后续法律冲突时按有效规定执行并修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