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华集团(603989)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人员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9] 会议规定 - 每个会计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4]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4]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7] 履职与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6]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决议时为签字方式[21] - 决议书面记录应包含多方面内容[26][28] - 到会委员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7] - 出席和列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6]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6] 其他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违规可督促纠正,不采纳则汇报董事会[26]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8][29] - 工作细则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29] - 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