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制度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完善27项公司治理制度[1][5][6]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为“股东会”,删除“监事”表述[3]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943.086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9]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0]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等条件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1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9][3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5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5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5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67]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6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7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82]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76]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的股东[9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90]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