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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萱医药(83094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森萱医药森萱医药(BJ:830946)2025-08-29 19: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2] - 公司注册地由江苏省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改为南通市数据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00748720948H[3] - 2020年7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26,918,340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6,918,340股,其他类别股0股[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 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或可实际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其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等提起诉讼[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事实发生前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1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8]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5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4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5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53]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66]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优先[67]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67] 其他规定 - 公司制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应在北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公众查阅[73]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78]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当修改章程,如法规修改、公司情况变化、股东大会决定[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