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60300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主要负责信息披露、 三会运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