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定期报告内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由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完成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2]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5]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9][30][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0] 信息披露管理 - 重大事件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21] - 监管部门新颁布规章等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2]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证券部或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23]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23]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相关责任人及时报告[25]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具体事宜[27]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日常工作部门[27]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28]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33] - 证券部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37]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该活动[43] - 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4] 保密与审计 - 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9]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监督[41]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42]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可依法豁免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披露[46]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6]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48]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擅自或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49] - 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公司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49]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等主体[51]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2]
*ST花王(6030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