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1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财务资助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20]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包括董事人数问题、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2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33]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1] 投票表决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6]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50]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50]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52] 其他规定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交易行为的权限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等占比10%以上且50%以下[22][2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33][3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决议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47,48]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股东会[42]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5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5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5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60]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58] - 律师需对会议召集、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59]
清源股份(6036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