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本公司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股份交易时间限制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6]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任职等相关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 减持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违规买卖股票视情节处罚并报监管处分,重大损失追究法律责任[16] - 制度“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8]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等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19] - 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