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趋势(6883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财富趋势财富趋势(SH:688318)2025-08-29 19:4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会[8][1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1]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2] 资金审议 - 拟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3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32]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34] 投票制度 - 股东会选举、更换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9] - 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39] - 累积投票制当选者所得投票权总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39] - 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实际投出投票权总数不得超拥有数,超则全部作废[39] 关联交易与再次投票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37] - 候选人得票总数不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且致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需再次投票[40]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0] 决议内容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等内容[5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1][53] 方案实施与决议效力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4]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程序或内容违反规定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5]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57]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9][6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61]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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