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公司认定为子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3] 组织架构 - 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3 - 5名,不设董事会的设执行董事1名[8] 资产处置 - 子公司单次处置资产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或12个月内累计处置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应报公司审核并履行批准程序[14] 财务报表 - 子公司应在月度、季度(含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提交月度和季度(含半年报)财务报表[14] - 子公司应在年度结束之日起20日内向公司提交年度财务报表[14] 管理与监督 - 子公司总经理实行向公司总裁每年一次述职报告制度[10] - 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子公司资金运作规范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14]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审计内容广泛[28] 资金与担保 - 子公司一律不得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和个人提供借款[13] - 子公司应避免非经营性占用关联方资金资产,否则公司有权追责[15] - 子公司对外贷款需可行性论证,按决议执行,必要时提交审议[16]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确需担保需反担保并经审议[17] 投资与项目 - 子公司投资项目需遵循原则并编写可行性报告,经审批实施[18] 重大事件 - 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需建立报告制度[21] - 子公司应每月与董事会办公室核对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发生一天内书面报告[22] 关联交易 -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报告并履行审批流程,结算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前提[25] 合同管理 - 子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必要时需报备公司审计后实施[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
东方智造(002175) - 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