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董事选举规则 - 公司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两名以上董事适用细则[4]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3]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3] 当选条件与处理 - 每位当选董事获投票权数不少于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5] - 董事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5] - 若候选人投票权数相等,进行第二轮选举[7] 投票规则 - 出席股东所投投票权总数不得超实际拥有的投票权数[6] - 投出投票权总数≤实际拥有总数,选票有效[6] - 选票填写不规范且未更正,选票作废[6] 缺额处理 - 当选董事会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两月内开股东会补足[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