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5] 董事会权限 - 有权决定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5] - 有权决定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的风险投资事项和10%的融资事项[6] 重大交易指标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项指标[5][6] 重大投资审批 - 达《股票上市规则》重大交易规定等事项需股东会批准[6] 议案提交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开临时董事会可提临时议案,其他议案提前10日送交[10][12]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 - 1000万元、与关联法人发生高于300万元且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4] - 八种情形下召开临时会议[14][16]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19] 资料提供 - 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提供会议资料,紧急临时会议同时提供[19]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委托需书面[22][23] 独立董事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6]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书面,过半数同意可举手表决[26] 决议形成 - 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另有要求[29] 提案重审 - 未获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会议记录 - 包含届次、时间等内容,与会董事签字确认[32][33]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33] 决议公告 - 由董事会秘书按《股票上市规则》办理,披露前保密[35] 决议执行 - 属总经理职责或授权事项,总经理组织实施并报告[35] 规则修订 - 法律等修改时董事会及时修订,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37]
华阳股份(600348) -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