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603728) -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等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间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等六种方式提供资金[6] 管理机制 - 董事会负责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7] - 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7] - 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制度及审查披露资料等[7] 处理措施 - 大股东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0]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冻结大股东所持股份[10]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10] - 董事和高管擅自批准资金占用将被严肃处理[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