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603728) -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规范、 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 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做 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本条所称公司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类型如下: 第 1页 共 10页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债务重组; (九)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