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信息披露及时性要求为两个交易日内[3] - 年度报告应在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信息披露文件编制与审核 - 编制招股说明书需符合规定,核准后发行前公告[9] - 申请上市交易需编制上市公告书,审核同意后公告[9] - 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后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10] - 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被出具非标报告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0][11]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交董事会审议[17]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17] 信息披露流程 - 重大信息董事、高管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18] - 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需披露时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19] - 信息披露文件经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公开[19] - 公司信息发布经董事会办公室制定、董事会秘书审核[19] - 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19] - 董事会秘书接到监管质询及时报告董事长并核实回复[20] 信息披露责任与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2] - 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22] - 董事会每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自查制度执行情况[24] - 审计委员会披露信息交董事会秘书办理,检查提前15天通知[27]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书面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并签名担责[28] - 子公司总经理书面报告子公司情况并签名担责且保密[28]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五性”负责,尽责除外[30] - 不得委托非规定机构编制或审阅信息披露文件[30] 信息保密与档案管理 - 信息知情人入职签署保密协议,一级保密信息专人报送保管[35]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借阅一周内归还[32]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36]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报告监督情况,定期报告前十五日完成内审[40][41]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2]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主管负责人[42]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信息问询 - 董事会办公室每季度结束后三日内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47] - 问询范围包括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持股变化等[4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视为无相关信息[48] - 答复意见签字盖章,两份交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整理分析[48] - 问询书面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48] 其他 - 董事和高管履职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51]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53]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地址在上海青浦区[58] - 制度按修订后《上市规则》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60] - 违反制度除担责外公司向监管报告违法情况[60]
普利特(00232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