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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00232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普利特普利特(SZ:002324)2025-08-29 19:41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 关规定,特决定设立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 称"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订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 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