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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000818) - 独立董事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航锦科技航锦科技(SZ:000818)2025-08-29 19:4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 20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