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0008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范围内或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从事决策与经营活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参加 或列席董事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任职资格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