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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0008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航锦科技航锦科技(SZ:000818)2025-08-29 19:41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 20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 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章 选 任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 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