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002133) - 17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投资审批权限 - 总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生产经营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4][5] - 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 - 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 证券投资其他规定 - 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应超投资额度[5] - 公司应在董事会作出证券投资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决议及公告[12] - 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2] 证券投资实施要求 - 未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实施前需尽职调查并上报董事长[7] 证券投资监督与评估 - 财务部门定期对投资项目会计核算,检查监督合法性和真实性[9] - 投资项目完成后,负责人应评估核算收益损失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