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00262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界定 - 1 - 第 1 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浙江仁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仁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 3 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