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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科技(600391) -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航发科技航发科技(SH:600391)2025-08-29 19:4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5]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其可自行召集[8]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股东会相关时间与地点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 股东会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采用现场并提供网络等方式[14] 股东会投票与主持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4] -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六项内容[15]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确定主持人[16] 股东会报告与表决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16] - 股东关联事项应回避表决,公司持自己股份无表决权[18]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权利,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8] - 选举董事表决用累积投票制,其他提案逐项表决[1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9] 股东会决议执行与效力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3]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24]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董事会等有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24] - 公司等应履行职责执行决议确保正常运作[24] 信息披露与违规处理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上市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信息[25]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不履职,按规定处罚[26] 规则解释与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本规则自公布生效,原议事规则废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