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股份(603102) -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 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 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直通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