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股份(603102) -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百合股份百合股份(SH:603102)2025-08-29 20:03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超募资金也存放于专户管理[10]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0]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10] - 商业银行3次未配合,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0][12] 资金使用规定 - 会计部门设台账记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0] - 资金使用按财务制度履行申请审批手续[15] - 改变招股说明书资金用途,经股东会决议[14] 项目相关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并披露[16]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3]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24] - 节余占净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3] 资金操作规定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6个月内置换[19]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20] - 拟变更或转让置换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30][32] 信息披露与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审计部出具报告,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33]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年末出具报告提交上交所[34]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35]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募集资金,发现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36]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