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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688379) - 华光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华光新材华光新材(SH:688379)2025-08-29 20:07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一)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三条 本工作规程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