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688379) - 华光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以及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