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环球控股(0054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委员会成立与职权范围 - 提名委员会于2012年12月24日成立,修订职权范围于2025年8月29日生效[4] 委员会成员与主席 - 成员至少三名,大部分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0]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10] - 至少一名成员须为不同性别的公司董事[10] 会议相关 - 法定人数为两位成员,每年最少开会一次[18] - 除非全体成员同意,会议通知期不少于七天[18] 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的结构、人数、组成及成员多元化[23] - 订定提名董事的政策,物色合适人士[23] - 就董事委任或重委任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建议[25][26] - 支持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25][26] - 审查评估董事时间投入、贡献及履职能力[25][26] 会议记录与保存 - 完整会议纪录及书面决议由秘书保存[24] - 秘书在合理时间内分发会议纪要草稿和定稿[25] - 秘书记录各财年委员会会议及成员出席情况[25] 其他 - 公司组织章程适用委员会会议程序[27][29] - 董事会可修订、补充和撤销职权范围及决议[28][30] - 修订、补充和撤销不影响委员会先前决议和行动有效性[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