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68808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嘉必优生物 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嘉必优")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 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上市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 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王树伟、董栋、肖云平、王修评、 靳超、史贤俊、上海帆易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 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欧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国药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东证瑞象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鼎石汇泽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圣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13 名交易对方购买上海欧易生物医 学科技有限公司 63.2134%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如果本次交易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