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6034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八方股份八方股份(SH:603489)2025-08-29 20:4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设二名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担任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8]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特定情形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8] - 拟辞职致比例不符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六十日内完成补选[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0]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十年[33]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7]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37] 事项审议规定 - 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5] - 财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7] 其他相关规定 - 定期或不定期开专门会议,公司提供便利[26][27]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3] - 履职遇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9]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可申请直接披露[39] - 公司承担费用,可建责任保险制度[39] - 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1] - 中小股东指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41] 制度相关 - 制度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生效修改[42] - 董事会负责解释[43] - 制度2025年8月28日发布[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