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础信息 - 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核准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61.7979万元[7]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8100万股,王清华认购4860万股、贺先兵认购2081.7万股、俞振华认购1158.3万股[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4617979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在三十日内执行[26] - 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应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30]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进行[3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起相关诉讼[3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或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无具体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交易标准达到时,须提交股东会审议[49][5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等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59][6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59][61]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6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人,独立董事二人[111]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9][1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120]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多样,需提前二日通知[122]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172]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17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17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177] 其他 -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85]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18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89,19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90]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97]
八方股份(603489)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