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688379) - 华光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华光新材华光新材(SH:688379)2025-08-29 20:43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0]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7]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时间内披露业绩快报[28]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1]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 - 公司应充分披露可能对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8] 披露信息范围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5]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应履行保密义务[9]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情形消除时应及时披露[11][10] 披露渠道方式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置备于公司住所等供查阅[1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15]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媒体为《上海证券报》等,指定网站为http://www.sse.com.cn[70]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立即披露[3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立即披露[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立即披露[34] 报告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未经审计不得披露年度报告[30] - 公司拟派发股票股利等,所依据的半年度或季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3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需披露相关文件[27] 人员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具体事宜及多项职责[43] - 公司董事、高管应保证报告及时准确披露并承担责任[44] 信息传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66]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66] - 公司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等文件签署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66] 保密与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知情人对公司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73] - 若信息难以保密、已泄露或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应立即披露该信息[73] - 信息披露义务人或知情人失职致公司信息披露失误或损失,应追究当事人责任[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