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688379) - 华光新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华光新材华光新材(SH:688379)2025-08-29 20:4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2] - 每自然年转让额度以上一年度最后交易日所持总数为基数按25%计算[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2] 买卖禁止期 - 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16]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17]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7] 特殊情况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未满6个月不得转让[18] - 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至终止或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19]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份变动需在二个交易日内通过上交所网站披露[22] - 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告知并公告[23]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24]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需在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4]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告知并披露[24] - 减持区间内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应立即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24] - 股份减持结束或时间区间届满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情况[24]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应及时披露,双方持续遵守规定[25]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及时披露情况及补救措施[25] - 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