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688379) -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光新材华光新材(SH:688379)2025-08-29 20:4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2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008.552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008.5520万股[7][13] - 发起人金李梅、王晓蓉等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不同[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特定情形下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等[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30] - 特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书面请求诉讼[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董事一人[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6] - 满足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10]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15]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2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