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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獐子岛獐子岛(SZ:002069)2025-08-29 20:43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 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