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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獐子岛獐子岛(SZ:002069)2025-08-29 20:43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充分掌 握和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并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 工作指引》、《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协助 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