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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声迅(00300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声迅股份声迅股份(SZ:003004)2025-08-29 20:43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