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00006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特定情形下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5] 股份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8]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3]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高应在任职等特定时间申报或更新个人信息[11] - 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完成相关操作[15]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处理并收回收益[18] - 违规买卖以最后一笔买卖时点起算6个月[18] 其他规定 - 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废止[21]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