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斯(002848) - 高斯贝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监督和管理,进一 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由公司董事会聘 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 ...